省社科联党组专题研究机关工青妇工作

发布时间:2023-02-02

  2月2日,省社科联党组书记、副主席林蔚芬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省社科联机关工青妇组织2022年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加强机关工青妇工作。党组成员、各处室和东南学术杂志社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过去一年,机关工青妇组织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引领和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紧紧围绕省社科联中心工作,履职尽责。关心关注干部职工身心健康,不断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干部职工合法权益。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参与省直机关各项活动,取得了优异成绩,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为创建模范机关、文明单位,推动和谐机关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对于做好今后一段时期省社科联工青妇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一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工青妇工作。要把加强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认真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引领干部职工积极融入和参与“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朝气、锐气、志气,强化职业荣誉感,发扬敢拼会赢精神,着力提升素质本领,努力营造比学赶超、争先奋进的浓厚氛围,在各项工作中发挥主力军、生力军和半边天的作用。三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工青妇工作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本领。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四风”,自觉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努力把机关工青妇组织打造成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和“妇女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