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6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福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实施细则》,经学科组评审、意识形态审读、科研伦理审查、省评委会专家组票决、省评委会审定等环节,共评出省第十五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80项,其中一等奖32项、二等奖70项、三等奖148项、青年佳作奖30项(具体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12月16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提出,并提供翔实可资调查取证的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下异议不予受理:非实名提出的异议;对申报成果未获奖的异议;对奖励成果等级的异议;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异议;不属于学术不端、弄虚作假行为的异议;超出公示时间的异议。

  省评奖办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柳兴路83号省社科联评奖办,邮编:350025,联系电话:0591-83777365。

   

  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