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完善社科普及资金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2-06-20

转自福建财政公众号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社科联制定印发《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科普资金管理,突出强化绩效管理,推动社科普及资金更好发挥效益。

社科普及资金重点用于支持开展全省社科普及宣传周、开设社科普及讲坛、举办社科专题报告会、资助社科普及基地、出版科普读物等方面。

按照管理要求,科普资金申报预算时,应按照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编报绩效目标;科普资金执行期间,应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双监控”,对执行进度慢或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进行整改;科普资金执行期满后,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优化资金结构、完善分配方案和调整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以激励和引导各社科组织开展生动、有意义的社科普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