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2

各有关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各社科研究基地: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省社科规划办拟于2021年对第一批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开展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依据
  2021年第一批基地第二轮建设周期已满,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的规定:“基地建设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建设周期以每年度立项建设的通知为准),每个建设周期开展考核评估,在考核评估达标的基础上进入新的建设周期,考核评估未达标的给予一年时间整改(整改期间省社科规划办不再给予经费资助),整改后考核评估仍然未达标的,撤销基地资格。”省社科规划办将对各基地开展考核评估。
  二、考核评估内容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的内容,考核评估的重点内容如下:
  1.依托单位支持基地建设的力度,包括:基地建设的扶持政策、规章制度、科研条件、经费配套、体制和机制创新等;
  2.基地的科研成果,包括: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及各类横向研究项目,省部级社科优秀成果奖奖项,权威和核心期刊论文,专著等;

  3.基地智库建设成果,包括:决策咨询报告被国家级、省部级、地厅级有关部门采用的成果,被全国社科工作办及省社科规划《成果要报》采用的成果;
  4.基地团队建设与人才培养成果,包括:基地人才年龄及专业知识结构优化,创新团队建设,人才引进与后备力量培养,研究生教育,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育,为地方及有关部门培训人才,新课程开发等;
  5.基地学术交流成果,包括:学术会议、学术合作、访问学者等;
  6.基地图书资料信息及网站建设成果;
  7.基地建设的其他成果;

  8.基地经费使用;
  9.基地成员学术规范;
  10.承担省社科规划办委托研究任务。
  三、考核评估方式
  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组现场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考核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考评打分。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考核评估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进行评价。

  各依托单位及科研管理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管理责任,协同基地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保证考核评估顺利完成。
  四、考核评估时间
  2021年4月至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

  请各基地按照考核评估内容,做好第二轮建设周期内的相关文字、图片、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