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31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规定,经省政府批准,今年开展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现将申报工作公告如下:

1.申报时间: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

2.申报地点:省社科联评奖办,省委党校、福建社会科学院、各本科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各设区市社科联。

3.申报成果时限: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的成果;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出版但未申报参评省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

4.申报对象:我省个人(成果申报时间截止前,参评成果作者人事关系应在我省)和集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以及省外作者研究福建问题的成果均可申报。每人限报1项成果(非第一作者不受此限)。以单位或课题组署名的集体成果(出现个人名字的视同个人成果),申报数量不限。

作者在规定时间内向省评奖办或各申报点申报成果。每项申报材料应提交6份成果,其中原件1份,匿名件5份;填写《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2份,《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专家评审表》一式10份。

5.申报工作通知及各类表格请登录福建省社科联网页、东南网或各申报点网站下载。福建省社科联网址http://www.fjskl.org.cn,省评奖办电话:0591-83700751。省纪委驻省委宣传部纪检组监督电话:0591-87800537。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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