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27

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经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22号)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03〕81号),省社科联的主要职责是:

(一)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密切党同社会科学工作者的联系,及时反映社会科学界的愿望与要求,维护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正当权益。

  (二)受省委、省政府委托,举办社会科学季谈会,为省委、省政府领导决策服务。承担全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调研课题的组织实施工作,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成果,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咨询。

  (三)负责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团体的业务管理;组织、协调、指导所属学会(研究会)开展学术活动;对学会党建工

  作进行指导,对学会党组织实施管理。

  (四)受全国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的委托,负责我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的申报工作,并承担立项课题的组织实施和管理、验收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五年规划,组织省规划课题的申报、评审、立项及成果验收等管理工作。开展社会科学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促进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五)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知识普及咨询活动以及各种智力开发工作,编辑出版科普书刊及音像资料等。

  (六)编辑出版综合性社科学术理论刊物《东南学术》,为我省社会科学界提供学术园地。

  (七)受省政府委托,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定期组织开展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福建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省级学会(研究会)先进集体和个人、设区市和高校社科联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八)指导设区的市和高校社科联开展工作。

  (九)开展与港澳台及国外社会科学方面的学术交流活动。

  (十)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包括4个机关行政处室及1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本级)

  财政核拨

  18

  18

  《东南学术》杂志社

  财政核拨

  11

  8

  三、2018年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主要任务是: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省社科联将不断深化学术研究、文化交流和社科知识普及,努力促进全省广大社科工作者和干部群众进一步坚定文化自信,为“再上新台阶 建设新福建”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组织开展理论研究阐释。二是围绕弘扬挖掘福建历史文化,努力打造八闽学派。三是围绕营造良好学术氛围,办好2018年福建社科界学术年会。四是围绕新福建建设发展大局,进一步深化重大课题研究。五是围绕提升公民人文素养,着力做好社科普及宣传。六是围绕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学会研究会阵地管理。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预算管理。2018年,福建省社科联部门收入预算为2975.91万元,比上年减少636.5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安排第十二届全省社会科学评奖活动经费(两年一届)和上年结余结转资金。其中: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958.86万元,其他收入17.0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75.91万元,比上年减少636.5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24.6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5.55万元,公用支出112.57万元,项目支出2483.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58.86万元,比上年减少404.11万元,下降12.02%,主要原因是2017年有安排第十二届全省社会科学评奖活动经费(两年一届)。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2060601社会科学研究机构840.24万元,主要用于社科联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东南学术杂志社的基本支出、社科联本级业务经费和《东南学术》补助经费。

  (二)2060602社会科学研究1966.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会科学规划资助项目、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活动和全省学术年会论坛与青年博士论坛。

  (三)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8.81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四)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0.1万元,主要用于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五)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3.3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六)2101102 事业单位医疗3.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2210201住房公积金(项级科目)37.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八)2210202提租补贴(项级科目)10.7万元,主要用于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九)2299901其他支出(项级科目)58.6万元,主要用于省客家联谊会经常性经费。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75.6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63.10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资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12.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学术交流与合作、科学普及、规划项目等对外交流。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兄弟单位以及系统内各市县单位的调研、考察、交流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5万元,与上年相比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省社科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0.66万元,比上年减少21.4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社科联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7.70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22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省社科联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省社科联部门共设置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拨款资金2483.19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运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3-1 收支预算总表

3-2 收入预算总表

3-3支出预算总表

3-4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3-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3-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3-9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3-10部门专项资金管2018理清单目录

3-11部门业务费绩效目标表

3-12部门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