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12

各高校、党校科研管理部门,福建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各设区市社科联,各社科类省级学术社团,省直各有关单位:

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将2018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以下简称2018年省社科年度项目)申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8年省社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紧贴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针对性研究,推出具有理论高度、实践价值,能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的研究成果。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注重新兴边缘交叉学科和跨学科综合研究,积极发挥省社科年度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提供强大理论正能量和智力支持。

二、2018年省社科年度项目选题,由项目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结合申报指导思想的内容自行拟定,充分发挥项目申请人的研究自主性和学术创造性。本年度项目类别为重大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含青年博士项目)。

三、申报项目的资助额度

重大项目10万元,一般项目5万元、青年项目(含青年博士项目)3万元。申请人应根据项目申请类别提出资助经费,并按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编制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项目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2.重大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

3.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中级专业技术职称,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4.青年项目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含)或博士学位的青年社科研究者。

5.青年博士项目申请人在具备青年项目申请条件的同时,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且尚未主持过省级以上(含)项目。

6.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7.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从所在工作单位申报。

8.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项目申请;在研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项目申请。

五、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项目申请人三年的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的一律按撤项处理。

六、最终研究成果形式只能选择论文集、研究报告、专著中的一种。基础研究一般为2年,最终成果为专著或论文集【3篇以上(含)与选题相关的论文】。应用研究一般为1年,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其核心观点或重要对策建议原则上须入选《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才能结项。

七、省社科年度项目实行信誉管理制度,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及阶段性成果必须符合学术规范,且在公开出版时须在显著位置注明“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予认可。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鉴于2017年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列入2018年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已经申报该项目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

2.截止2018年4月12日前,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省社科规划各类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结项材料已报送我办的除外);

3.曾经承担国家、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鉴定为不合格或被中止、撤项的,不得申报(自中止、撤项之日起三年内);

4.选题与2018年应用研究后期资助项目课题指南重复的,不得申报;

5.2018年度申报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的项目申请人,不得申报。

6.尚未获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或不具有博士学位的,不得申报。

   九、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十、项目申请所需材料及申报相关文件可从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网页(http://www.fjskl.org.cn/)或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网页查询下载。

《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务必使用2018年版本,其它年度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一律不予受理。

十一、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

(1)《申请书》1份。《申请书》须用计算机填写、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2)《论证活页》4份。《论证活页》须用计算机填写、限用两张A3纸双面印制、中缝对折。

2.电子材料

(1)用Excel电子表格制作的《(单位名称)2018年度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申报清单》1份。

(2)以项目申请人姓名命名的文件夹(内容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文件夹内容必须是word格式。

上报的电子材料要以申报单位为名压缩打包后发送至fjghb2013@163.com。

十二、项目申报时间为2018年4月12日至5月21日,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降低评审成本,本年度项目除青年项目外(含青年博士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单位申报指标另行下达。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柳兴路83号,邮政编码:350025

联系人:赵珊珊

联系电话:0591-83707561

附件:

1.1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基础研究年度项目申请书

1.2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应用研究年度项目申请书

2.1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基础研究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2.2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应用研究年度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3.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2018年)

4.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报清单(2018年)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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