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10-19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实施意见》和《福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经组织专家初评、复评、省评委会终评,共评选出省第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232项,其中一等奖19项、二等奖52项、三等奖148项、青年佳作奖13项(具体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至11月18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评选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省评奖办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柳兴路83号省社科联311室,邮编:350025,联系电话:0591-83700751。



福建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办公室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