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两岸民间社团交流合作论坛互动管理研讨会开幕式上的致辞
来源: 福建省社科联 发布时间:2012-05-17
冯潮华
2012年5月17日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
五月的榕城花团锦簇,嘉宾云集。今天,由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台湾中华公共事务管理学会共同主办的2012年两岸民间社团交流合作论坛互动管理研讨会在这里隆重开幕。我谨代表福建省社科联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向远道而来参加研讨会的两岸民间社团代表、专家学者表示诚挚的欢迎!
本次研讨会是在两岸同胞携手开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新局面,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加快推进的新形势下召开的。近年来,两岸进一步采取措施促进两岸关系改善与发展,妥善处理了一系列复杂问题,维护了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良好势头。两岸直接“三通”进一步完善,经贸关系更为密切;人员往来不断扩大,形成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交流格局和交流态势。经过两岸同胞的共同努力,开创出两岸关系前所未有的崭新气象。
福建与台湾一水之隔,闽台间具有地缘近、血缘亲、文缘深、商缘广、法缘久的渊源。近年来福建在两岸经贸合作、直接“三通”、旅游对接、文化交流、人员往来等方面先行先试,闽台交流合作持续拓展。去年福建共新批台资394项,实际到资14.77亿美元,比上年增长55.6%,实际利用台资居大陆第三;闽台贸易额达116.1亿美元,比增11.8%;农产品贸易额突破8亿美元,比上年增长40%以上,居大陆各省市首位;福建台湾农民创业园达到6个,位居大陆之首。
随着海西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福建对台的政策优势不断显现,为闽台合作先行先试提供了有利条件。去年11月,国务院批准了《平潭综合实验区总体发展规划》。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是中央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战略决策。《规划》明确提出把平潭建设成为“两岸同胞合作建设、先行先试、科学发展的共同家园”。当前平潭的基础设施正在加紧建设、不断完善,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开始向平潭转移、集聚。在产业项目的带动下,平潭呈现了跨越发展的强劲态势。现在的平潭综合实验区正以“一天一个样”的崭新形象呈现在人们面前,岛内面貌焕然一新,引起了国内外有关方面的高度关注,赢得了台湾同胞的积极响应,日益成为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新“引擎”,成为两岸交流合作的新载体。
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当前,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正在由开创期进入巩固深化的新阶段,面临着继往开来的新形势。两岸民间社团是两岸交流合作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重要力量。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是学术性人民团体,是福建省全省性社会科学学会(研究会、协会)、设区市和高校社科联的联合组织,现有省级学会(研究会、协会)183个和16家民办社科研究机构,会员有5万多人。市县级学会1200多个,会员近30万人。近年来,福建省社科联积极组织开展对台学术文化交流活动,大力推动两岸民间社团交流合作,密切了两岸社团的联系,增进了了解和友谊,加深了两岸社团和学界对中华文化和祖国统一的认同。在第二届海峡论坛期间,我们与台湾中华公共事务管理学会联合举办了首届两岸民间社团交流合作研讨会,就加强两岸民间社团交流合作达成了很多共识,就深化两岸学术社团交流合作问题签署了合作协议。我们还积极组团赴台访问,参加“两岸MPA教育高端论坛”,与台湾“中央大学”客家学院、中华公共事务管理学会、高雄慈善团体联合会、伊甸基金会等高校和社团进行了交流,进一步加强了两岸民间社团的交流合作。今后,我们将继续通过组织互访活动、合作研究、学术研讨等形式,不断开辟新渠道,构建新平台,深化两岸民间社团的交流合作。
本次研讨会将采取互动管理会议模式,分别就两岸社团在交流便利化过程中的使命、两岸社团在开发平潭综合实验区中的作用等议题进行研讨交流,为两岸民间社团交流合作提供新的视角和思路,为政府公共决策和实践创新提供咨询参考。这一主题适应了两岸关系当前发展和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需要,很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必要性。希望两岸民间社团代表和专家学者畅所欲言,深入研讨,提出符合两岸同胞利益、促进两岸关系发展、深化闽台交流合作和加快海西建设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发挥民间社团在两岸交流合作中的作用,更加积极地推动两岸关系向着历史正确的方向迈进。
最后,希望与会的台湾学者和社团代表在福建多走走,多看看,对福建的发展和社团工作多提宝贵意见。预祝研讨会取得圆满成功!祝大家在闽期间身体健康、生活愉快!
谢谢大家!
- 新疆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宁夏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青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甘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西藏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
-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广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江苏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内蒙古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