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潮华:在全省社会科学规划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福建省社科联 发布时间:2012-08-01
冯潮华
2012年7月30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刚才,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组长袁荣祥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来我省社科规划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系统总结了我省社科规划工作积累的宝贵经验,深刻分析了我省社科规划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并对做好我省社科规划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副组长林辉同志传达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宣部部长、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组长刘云山同志在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大家在下午的分组讨论中要进行认真学习讨论,回去后要向本地区、本单位的党委领导汇报这次会议的主要精神,特别是刘云山同志和袁部长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加以贯彻落实,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推动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通报一下省社科规划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社科规划工作机构的基本情况
1.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1983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成立;1986年,设立国家社会科学基金;1991年,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成立。全国社科规划办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订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具体管理和筹措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检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施情况,交流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组织对重大课题研究成果的鉴定、验收和推广。现在,全国社科规划办每年组织实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包括年度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重大招标项目、西部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组织评审出版《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组织实施学术期刊资助和管理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拨款。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关心下,基金快速增长,从原来最初的每年几百万元,增加到今年的12亿元(参见表1)。项目资助力度也从原来的每项几千元增加到现在的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15万元,重点项目25万元,重大招标项目80万元。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实施有力推动了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表1 “八五”以来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增长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 1991 | 1992 | 1993 | 1994 | 1995 |
基金额 | 1300 | 1400 | 1600 | 2000 | 2250 |
年度 | 1996 | 1997 | 1998 | 1999 | 2000 |
基金额 | 2350 | 2500 | 2650 | 3800 | 4950 |
年度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基金额 | 6000 | 10000 | 10000 | 12500 | 17400 |
年度 |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基金额 | 22700 | 23000 | 30600 | 38401 | 59954 |
年度 | 2011 | 2012 | |||
基金额 | 80000 | 120000 |
2.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1983年,经省委常委会同意,成立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是省委、省政府领导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的专门领导机构,领导小组组长从成立至今均由省委领导担任。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制订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审批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听取和审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汇报。
省社科规划办的主要职责是:受全国社科规划办的委托,负责我省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实施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省社科规划专项经费从最初的每年8万元,增加到今年的700万元(参见表2)。资助力度从原来的每项几百元,提高到现在的重大项目5万元、重点项目3万元、一般项目1.5万元、青年项目1万元。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实施,推出了一批优秀的社科研究成果,促进了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提升了我省社科研究的综合实力和发展后劲。
表2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专项经费增长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 | 六五 | 七五 | 八五 | 九五 | 十五 | 2006年 |
经费 | 22 | 50 | 87 | 253 | 540 | 130 |
时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经费 | 150 | 400 | 400 | 400 | 600 | 700 |
二、今年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精神
今年3月22日,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组长袁荣祥主持召开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会议。这是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成员变动调整后召开的第一次会议。省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副组长林辉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我省社科规划工作汇报。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正确导向、突出省级水准、注重科学管理、服务专家学者,充分发挥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繁荣发展。
袁部长在讲话中指出,“十一五”以来,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领域研究和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数和资助经费有了较大幅度增长,项目实施有力促进了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在服务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社科规划管理工作科学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哲学社会科学界作为党和政府的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得到更好体现。
袁部长强调,省社科规划项目代表着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方向,是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社科规划工作要坚持正确导向,严把政治方向关,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唱响主旋律;要更好服务大局,坚持把重点放在资助研究关系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上;要严格评审把关,把精品意识、质量意识贯穿于规划工作的全过程;要注重科学管理,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要强化主动服务,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满腔热情地为广大专家学者提供服务;要凝聚更强合力,充分发挥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对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定期听取省社科规划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社科规划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并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社科规划工作进行了热烈讨论。
三、省社科规划工作的基本概况
省社科规划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意见》,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以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重点,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努力发挥社会科学研究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作用,推出了一批优秀成果,培养了一批优秀人才,有力促进了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
1.省社科规划项目概况
自1984年实施省社科规划项目以来,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达4157项(含自筹经费项目),省财政投入社科规划经费3807万元。其中,2011年立项380项,经费投入600万元;2012年立项415项,经费投入700万元。
表3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情况
时间 | 六五 | 七五 | 八五 | 九五 | 十五 | 十一五 | 2011 | 2012 |
立项数 | 86 | 130 | 143 | 284 | 845 | 1887 | 380 | 415 |
2.我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概况
自1983年实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以来,我省共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853项,资助经费总额为7845万元。其中,“十一五”时期立项277项,比“十五”期间增长49%,获资助经费3257万元,比“十五”期间增长188%;2011年年度项目立项75项,获资助经费1165万元;2012年年度项目立项87项,获资助经费1325万元(不包括后期资助项目,参见表4)。
表4 我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和资助经费情况 单位:万元
年度 | 年度项目 | 重大项目 | 重大转重点项目 | 后期资助项目 | 成果文库 | 总立项数 | 资助总金额 | |||||
立项数 | 资助金额 | 立项数 | 资助金额 | 立项数 | 资助金额 | 立项数 | 资助金额 | 立项数 | ||||
六五 | 4 | 6 | 4 | 6 | ||||||||
七五 | 64 | 150 | 64 | 150 | ||||||||
八五 | 60 | 210 | 60 | 210 | ||||||||
九五 | 89 | 287 | 89 | 287 | ||||||||
十五 | 186 | 1130 | 186 | 1130 | ||||||||
2006 | 41 | 313 | 1 | 50 | 42 | 363 | ||||||
2007 | 50 | 437 | 1 | 15 | 1 | 9 | 52 | 461 | ||||
2008 | 53 | 471 | 2 | 100 | 1 | 15 | 56 | 586 | ||||
2009 | 46 | 430 | 4 | 230 | 1 | 20 | 51 | 680 | ||||
2010 | 64 | 749 | 5 | 330 | 2 | 40 | 4 | 48 | 1 | 76 | 1167 | |
2011 | 75 | 1165 | 2 | 160 | 2 | 50 | 4 | 60 | 83 | 1435 | ||
2012 | 87 | 1325 | 3 | 45 | 90 | 1370 | ||||||
819 | 6673 | 14 | 870 | 7 | 140 | 12 | 162 | 1 | 853 | 7845 |
3.省社科规划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有力推动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省社科规划工作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对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的龙头和导向作用,把它作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基础工程和灵魂工程,切实抓紧抓好。在项目评审立项工作中,不断加大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投入和支持力度,2004年以来,省社科规划项目共立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类项目457项,资助经费350多万元。同时,将部分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列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盘子,共立项174项。从2008年起,每年从省社科规划专项经费中拨出20万元用于资助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近年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类项目立项数均占我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立项数的20%以上。推出了《科学发展观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推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大众化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党的十六大以来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主要成果和基本经验》、《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特征》等一大批优秀成果,其中《邓小平理论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曾作为我省高校两课教材广泛使用,为我省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有力促进了理论创新、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通过实施省社科规划项目,有力促进了我省理论创新。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台湾文献汇刊》(全套100册),汇集全省历史、宗教、图书情报与文献、古籍整理等多个学科数十位专家学者潜心研究,在海内外产生重大影响,荣获省第六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别奖,胡锦涛主席2006年访问美国时将此书作为重要礼物赠送给耶鲁大学。《中国科技思想研究文库》(10册)、《居民经济学》等一批高质量的项目研究成果荣获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获得了国内学界的好评;《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理论》为我国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模式奠定了理论基础;《税利分流理论》为国税、地税分开,增强中央财力,保证中央集中统一和权威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社会主义城市地租理论》为我国城市发展拓展了开阔空间。在首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评奖中,我省获奖数居全国各省区市第二位。
通过项目实施,有力促进了我省学科建设。我省目前有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5个(共涵盖25个二级学科),重点学科所在单位由1个增加到3个;建立了6个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有26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通过项目实施,有力促进了我省社科人才培养。大批社科规划项目的实施,催化成长了一批专家学者,许多人通过承担项目成长为各学科带头人。我省现有300多位博士生导师均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社科规划项目中专门设立青年项目,为青年社科人才的培养发挥了积极作用。我省自1999年开始评选的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均承担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为培养青年学术骨干、增强我省社科研究后劲,我们还特别设立并组织出版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博士文库,第一辑10本已经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陆续出版。
三是在为党和人民事业服务中充分发挥“思想库”作用。大批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了服务。我省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适应社会阶层分化趋势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思路与建议》、《我国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储备研究》、《钓鱼岛问题与中日争端对策研究 》、《按照“五个统筹”要求调整我国财政支出结构的若干建议》、《健全公共财政体系研究》等被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编发呈送中央有关领导,其中《我国能源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储备研究》得到了温家宝总理的批示。省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借鉴台湾“富丽农村”经验、提升福建新农村建设的建议》、《推进我省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的建议》、《探索两岸合作共建特色模式促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创建平潭国际低碳经济示范岛的设想》、《关于加快我省新媒体动漫产业龙头建设的建议》、《关于发展生态文明经济持续推进生态省建设的建议》、《基于统筹城乡发展视角下的福建省新农村建设模式创新》等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其中,《借鉴台湾“富丽农村”经验、提升福建新农村建设的建议》得到了省委书记孙春兰的批示;《关于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发展战略及实施策略的建议》作为省政协常委会主要学习材料;《探索两岸合作共建特色模式、促进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提出的以“共同规划、共同投资、共同建设、共同管理、共同受益”(五个共同)为原则,构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开发建设的合作实践模式的构想,被中央和省委采用,成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基本模式。
四是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机制不断创新。我省社科规划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加强和规范管理,尤其是“十一五”以来,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等全国社科规划办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我省先后制订出台了《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两级管理办法》、《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与改进福建省社科规划工作的意见》等管理文件。在项目《课题指南》的征集编制、项目申报、评审立项、经费拨付、中期管理、成果鉴定结项、成果宣传等整个管理过程中基本上做到程序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机制不断创新,推出了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申报与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申报相衔接的制度;创建了应用对策研究与实际部门对接及《成果要报》报送的工作机制;实现了项目评审从会议集中评审到匿名通讯评审再到省外异地匿名评审的转化。我省社科规划管理工作得到全国社科规划办充分肯定与表扬,自1996年全国社科规划办开展评选“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先进单位”以来,我省社科规划办连续获得历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四、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省社科规划工作的主要任务
社科规划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正确政治方向,遵循社科研究规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促进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进一步推动我省“十二五”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迈上新台阶,在更高起点上推动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1.积极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实施
社科规划工作是推进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抓手和杠杆。要通过社科规划项目,带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凝聚并打造一支理论功底扎实、学术造诣较高、结构相对合理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队伍,推动具有我省优势特色的马克思主义学科集群建设,形成我省马克思主义研究新的良好态势。一是继续加大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的立项。在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评审学科设置中,将设立马克思主义学科,并加大该学科的项目立项数和资助强度。二是在年度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项目中,继续加大青年项目的立项比重,引导和吸纳更多的优秀青年社科人才投入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来。三是继续将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省高校思想政治研究课题等纳入省社科规划项目盘子,吸引更多部门的资金投入到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来。四是在今后建立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创新平台建设中专门成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省级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平台,每年给予重点立项资助,努力推出创新成果。五是动员和支持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家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支持有能力的研究团队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申报,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作出应有贡献。六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及时确立一批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选题,组织社科界专家学者进一步宣传阐释党的十八大精神,为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提供理论支持。
2.要以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海西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
省社科规划工作要主动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瞄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努力推出一批针对性、时效性、操作性强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一是要加强对《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中“四个战略定位”的研究,加大对“两规划一方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二是要深入研究我省推进转方式、调结构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针对如何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自主创新、生态文明建设、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等方面提出具有理论高度、又具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更好地引导干部群众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三是要继续围绕如何打好“五大战役”,深入研究和阐释如何有效推动“三化”并举、“三群”联动、“三维”对接等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推动我省实体经济发展。四是要加强对福建精神的研究和宣传,深入研究福建精神提出的客观依据、现实意义、历史文化渊源、丰富内涵和内在关系,进一步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弘扬和实践“福建精神”。五是要深入研究我省文化体制改革,以及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问题,积极探索加快文化改革发展的有效途径,为破解文化发展难题、转变文化发展方式、进一步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跨越发展提供思想引导和智力支持。六是要深入研究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积极探索城乡社会一体化管理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效措施,为加强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提供理论支持。七是要深入研究如何充分发挥“五缘”优势,进一步深化对台先行先试的思路举措。研究提出闽台在产业、投资、金融、文化等方面合作的重点和政策措施,推动闽台交流合作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拓展。八是要深入研究如何以改革创新精神大力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切实保持党的纯洁性,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更好地服务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
3.实施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省委“十二五”规划《建议》和《纲要》、《福建省“十二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规划》都提出要建设一批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施意见》提出,“积极扶持具有福建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的研究领域,建设一批国内有较大影响的社科研究基地和学术平台”。我们计划在实施省社科规划项目的基础上,创新社科规划工作机制,依托高校和社科研究机构的优势特色学科,以“打造高水平的科研团队,推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为目标,实施福建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创新平台建设计划。
4.认真做好国家和省社科研究项目管理工作
要加快社科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不断提高社科规划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大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申报力度,积极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重大影响的理论学术精品,继续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作为省社科规划办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为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提供强有力的项目支撑和经费支持。认真做好省社科规划项目申报立项和日常管理工作,增强选题的导向性、针对性和前瞻性,增强项目研究的原创性和创新性;逐步完善省社科规划项目省外匿名评审制度,保证项目评审工作科学、公平、公正;逐步建立项目日常管理网络化,为项目研究创造更加便利的服务环境,不断提高项目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完善项目成果鉴定制度,建立鉴定专家诚信档案制度,严把项目鉴定结项“出口关”,对于项目阶段性成果入编《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并被省领导肯定性批示、省直实际部门采纳,或在高水平刊物发表的项目可免于鉴定,不断提高成果质量,并扩大其社会效益。
5.加大社科项目成果的转化力度
要以开展社科理论界“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为契机,鼓励更多的社科工作者深入基层一线,切实提高理论研究的针对性、实效性,以更多优秀成果服务社会。要加大项目成果转化力度,拓宽转化渠道,提高转化效果,选取优秀成果编发《社科规划项目成果要报》报送省领导和省直有关部门参阅,将优秀的项目成果向知名报刊推荐,召开重大项目成果发布会,或以项目成果为基础召开社科季谈会等,努力使社科规划项目成果成为推动我省社科界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服务的重要“思想库”。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科规划办《关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要报征稿启事》和《关于征集“国家社科基金”<光明日报>专刊的通知》精神,认真组织我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做好稿件的征集和报送工作,争取我省有更多的优秀成果入选《成果要报》和《光明日报》专刊,以提升我省社科研究与规划管理工作在全国的知名度与影响力。
6.积极争取各级财政加大对社科研究投入
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指出:要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投入;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意见》强调指出: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保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的经费逐年增加;省委“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投入;省“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繁荣,加大研究和项目经费投入;《福建省“十二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规划》也明确提出: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是公益性事业,要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十二五”时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增长,逐步增加社科研究经费投入。近些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国家社科基金大幅度增长,2011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8亿元,2012年达到12亿元。在201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工作会议上,中宣部常务副部长雒树刚指出:从目前情况来看,省级社科规划研究经费总体不足,与实际需要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近些年来,我省社科规划专项经费也实现了快速增长,2008年到2010年,每年400万元。2011年600万元,今年达到700万元。但是,这与许多省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与我省社科研究的需求相比缺口较大,我们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加大投入,确保社科规划研究经费逐年增加,为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创造良好环境。
谢谢大家。
- 新疆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宁夏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青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甘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西藏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
-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广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江苏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内蒙古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