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孝荣:在省社科联学术团体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福建省社科联 发布时间:2012-09-18

 

谢孝荣

2012年8月23日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的组织,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力度。”而在此后的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中,中央明确要求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以下简称“两新”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建设和党的工作全覆盖。“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是新时期党建领域的战略性拓展,具有重大深远的意义。因此,开展学术社团党建工作,必须深刻认识“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提出的重要背景及其内在要求,才能减少盲目性,增强自觉性,提高实际效果。

一、“两新”组织党建的重要背景

我们党正处于思维观念和体制机制的转变过程中,这种转变的标志性意义和本质特征是我们党正在推动自身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这是“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背景。

从历史过程看,我们党先后经历了反帝反封建的民族民主革命斗争时期、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民主革命时期,党的建设围绕着组织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开展武装斗争,为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黑暗统治,建立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服务。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们建立了一个庞大的计划经济体制,致力于制定计划,分解计划,落实计划。每个党组织、党的干部和党员,都是为完成这个计划服务。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经过剧烈变革,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不仅追求利益和财富成为正当性,更重要的是多种所有制发展带来了不同利益群体,以及与之相伴随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多元化。由于体制内人员大规模向体制外迁移,大量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应运而生,并伴随着民主意识觉醒,形成了与计划经济条件下完全不同的社会政治生态。如果说计划经济体制客观上为革命党思维延续提供了某种可能性,那么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把我们党从一个领导人民夺取全国政权的党,变为一个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一个受外部封锁和计划经济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变为一个在对外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并把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到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去,成为党的建设势所必然的历史决择和刻不容缓的政治任务。否则,我们党就难以面对执政的考验、改革开放的考验、市场经济的考验、外部环境的考验,就有可能产生精神懈怠的危险、能力不足的危险、脱离群众的危险、消极腐败的危险。这是我们开展“两新”组织党建的认识基础。

革命党与执政党有着内在的区别。简单说,革命党要面对的是如何获得执政权力问题,执政党要面对的则是如何运用权力和对权力的管控问题。众所周知,政党是民主政治的产物。民主政治主张,老百姓是社会主人,公共权力归民众所有,应该为民众所掌握,为百姓服务。老百姓有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等等。政党的作用就是在实践中把两者连接起来。

在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的任务是运用政党的组织特性,团结民众,组织民众,推翻反动统治,夺取政权。在夺取政权之后,广大劳苦大众翻身做了国家的主人,党应该注重民众和公共权力连接,帮助人民当家作主,使公共权力在运作中体现老百姓的意愿和诉求,使民众和公共权力之间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这是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内在要求。

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我们没有意识到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的重要性,长期沿用革命党思维,从而使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出现了重大失误,走了许多弯路。市场经济改革的推动,允许人们去追求自已的利益,执政党、国家和政府只是对人们的行为做出规范,在规范许可的范围之内,人们都有自己的自由,包括追求财富的自由。这样一来,利益主体和价值观念趋向多元化,人们的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也趋于多样化,公民个体、企业组织、社会群体和国家的目标之间出现落差,有时还会产生冲突。这种情况表明,我们已经不可能按照过去设想的那一套来运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发展有它自身的规律,政党发展也有它自身的规律,政党介入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不能改变这些规律,而是要遵循规律,按规律办事。违反了这些规律,就要吃亏,就要付出代价。

二、“两新”组织党建的基本要求

符合由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过程中党的思维观念和体制机制的转变的要求,并保持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是“两新”组织党建的基本要求。

计划经济时期,我们党总是自己设计了一个政治目标,然后把所有的要素,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及其开展的活动都作为要素组合到这样一个大目标中去。这在逻辑上与计划经济体制具有一致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建设不再是也不可能是按照既定的目标规定每一个部分的作用。恰恰相反,党要在社会中起作用,必须遵循规律,按规律的要求寻找自己的位置。因此,各种类型的党组织,只有通过转变观念,才能够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应该着眼于党和社会的联结,使党的活动在各方面都体现出领导作用,真正把民众和公共权力联系在一起。如果把“两新”组织党建看作另设组织指挥系统,甚至于取而代之,另搞一套,这不仅与党的转型要求相违背,而且会对“两新”组织发展造成损害。

计划经济时代,党“以阶级斗争为纲”,强调“突出政治”,“兴无灭资”,要求“立场坚定”、“旗帜鲜明”、非“左”即“右”。现在好多问题经常和生活密切相关,政治往往通过生活的环节、问题的环节反映出来。“两新”组织党的建设,如果不切入具体问题,就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彰显党的政治工作魅力,应该成为“两新”组织党建的着力点。

我国现在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新经济组织在发展经济,促进就业,改善国计民生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需要。此外,我国现阶段,由于社会利益关系的嬗变,社会不同阶层在政治态度、价值观念、心理状态、需求目标等方面出现了差异性。不仅表现为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需求多样化现象,而且表现为利益差别扩大化、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冲突显性化趋向。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的整合与互动,对我们党的执政能力是一个严峻的考验。民间组织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在提高国民的组织化程度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战略性资源。重视民间组织在社会整合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发挥其应有的优势,使之在反映社情民意和利益诉求,缓解社会矛盾,消融社会利益冲突,推进多元化、多样化社会融合等方面建立起应有的担当精神,是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战略性任务。因此,“两新”组织本身的发展是“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通过党的工作创新使“两新”组织和党组织之间形成相互依存的良性关系,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三、学术性团体的党建工作

学术团体不仅具有非政府和非营利特点,而且具有学术性和意识形态性特点。学术团体凝聚着一批社会科学界精英,担负着“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的重要使命。在学术团体中开展党的建设工作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从总体上看,现在学术性社团党建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不仅存在制度性缺失,而且在工作理念、目标、机制、模式以及工作重点上还没有实现根本性的转变和突破,与中央对“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要求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学术团体党建工作与传统的党建工作有重要区别。这种区别主要体现在它是无行政权力依托的党组织;是在行政权力之外,依靠自己的力量发挥作用的党组织;是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党组织。作为一个政治组织,学术团体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是依托行政部门的权力,而是依靠党的政治动员力、学术文化的吸引力和党性觉悟的感召力。因此,学术社团党建必须创新思维,转变观念,创建出一种不同于传统单位制条件下的建党理念和方式,实行以往命令式不一样的指导与关怀。

一是改变传统的党建模式。学术团体是具有自愿者性质的松散型组织。会员来自各高校、党校和社科研究机构,与学术团体之间不具有行政隶属关系。会员主要的工作场所、生活来源以及管理责任是会员所在单位。会员参与学术团体活动(包括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学术研讨会、科普活动等)只占少量的时间,而且大多是业余时间。会员中的党员在本单位都参与所属的党支部活动。因此,必须改变传统的党建模式,从学术团体的特点出发,推进学术团体党建工作。

二是改变传统的管理模式。从行政依附型的单一、封闭的模式向组织、机制和活动多维的开放型转变;从行政化管理向指导、服务、自治结合型转变;凭借组织优势、政治优势,采用沟通协商、服务关怀等柔性化的社会整合方式,通过为学术团体提供包括政策资源、信息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服务,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扩大党组织的影响力。

三是改变传统的工作机制。由组织自身建设为主转向与学术团体工作的双向互动。改变传统党组织在制度建设方面更多侧重于党员的教育管理,缺乏与学术团体发展相融合,促进学术团体发展的有效机制。使学术团体党组织与学术团体发展目标相契合,并在学术团体发展过程中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从而实现团体需要、理事会支持、党员欢迎、会员拥护的要求。

四是改变传统的工作重心。把维护党和国家利益与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结合起来,扩大党组织利益代表功能。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以促进学术团体健康发展为目标,把工作中心转向团结凝聚会员群众,维护各方合法权益,通过发扬党内民主,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激发党员活力,凝聚学界智慧,服务大局工作。

五是改变传统的工作重点。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与学术团体自身的需要确定党的工作内容。通过转变思维和创新工作,不断拓展和丰富党建工作的新内涵。与此同时,努力挖掘各类党建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党建工作空间,探索发挥学术团体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的新途径。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从2002年开始探索在学会、研究会中开展党的建设工作,现在已经有87个学会研究会成立了“党的工作联络小组”。“党的工作联络小组”不同于党的基层组织,它建立在社团领导层中,以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为基本职责,其成员可以不转入党员组织关系。作为党的新型工作载体,它有效推动了学术社团党的工作全覆盖,开拓了党的社团建设新思路。因此,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推进学会研究会“党的工作联络小组”建设工作,并根据中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水平。与此同时,要在有条件学会研究会和非营利机构中,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并探索与学术团体相适应的党建工作具体办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在“两新”组织中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