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 福建省社科联 发布时间:2012-04-10

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

领导小组会议上的讲话

袁 荣 祥

2012年3月22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会议,这是领导小组调整后的第一次会议。省委决定由我担任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组长,我深感责任重大。刚才,大家听取了潮华同志关于省社科规划工作的汇报,并对如何贯彻落实好省“十二五”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规划进行了认真讨论,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听了很受启发、很有收获。

“十一五”以来,我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工作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和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意见》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各领域研究和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哲学社会科学认识世界、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界作为党和政府的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得到更好体现。一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立项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十一五”以来,我省共获准国家社科基金立项350项,资助经费达4668万元,推出了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项目支撑和经费支持。二是省社科规划项目立项数和资助经费有了较大幅度增长。“十一五”以来,我省共立项2267项,投入经费1980万元。去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经费由400万增加到600万,增加了200万,以后每年要所增长,实现在“十二五”期间增加到1200万。三是项目实施有力促进了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十一五”以来,我省推出了一批优秀成果和优秀人才,社科类国家重点学科和一级学科博士点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在首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评奖中,我省获奖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位。四是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在服务福建发展和海西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项目成果宣传推介工作扎实有效,许多成果被纳入省委、省政府的决策,产生了广泛社会影响。五是社科规划管理工作科学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省社科规划办连续获得历次“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可以说,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分不开的。我们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已有成绩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创我省社科规划工作新局面。

省社科规划项目代表着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方向,是繁荣发展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随着省社科规划资助项目不断增多、资助经费不断增长,省委、省政府和全省社科界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度和期望值越来越高。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科规划工作,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以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大力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多出优秀成果、多出优秀人才,更好地发挥社科规划工作在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服务福建发展大局中的导向性、示范性作用。

第一,要坚持正确导向。哲学社会科学工作是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是第一位的要求。社科规划工作首先要讲政治、抓导向,在政治上必须保持立场坚定、头脑清醒,严把政治方向关。要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唱响主旋律。在制定项目规划时,要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在确定研究项目时,要加大对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研究的资助力度;在验收项目成果时,要把是否体现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作为首要标准,确保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第二,要更好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把重点放在资助研究关系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上,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结合点、突破点,以项目为平台,组织理论和实际工作者联合攻关,深入研究和阐释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一个坚持、三个更加”的丰富内涵,进一步增强干部群众加快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研究和阐释“两规划一方案”的扶持政策,引导全省上下抢抓机遇,加快推进平潭开放开发,推进福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深入研究和阐释我省推进转方式、调结构的主攻方向和着力点,引导干部群众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深入研究和阐释如何有效推动“三化”并举、“三群”联动、“三维”对接,不断拓展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深入研究和阐释“福建精神”的深刻内涵,引导干部群众把学雷锋与弘扬福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有力地推动全局工作;深入研究如何深入推进闽台交流合作,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第三,要严格评审把关。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研究成果,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我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水平。要把精品意识、质量意识贯穿于规划工作的全过程,严把评审立项的入口关,不断深化项目评审制度和评审方式改革,规范评审程序,严肃评审纪律,强化专家责任,自觉接受学界监督,使立项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更加科学、规范、透明;严把鉴定结项的出口关,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和成果评价机制,注重原创性和科学性,注重实践价值,使推出的成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要加强对优秀成果的宣传、评介和推荐工作,引导项目承担者自觉以严谨治学的态度打造精品力作。

第四,要注重科学管理。认真总结新形势下社科规划管理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创新项目管理的理念思路、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更多地吸引专家学者参与管理,以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推进项目管理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按照苏树林省长的批示要求,“十二五”期间省社科规划经费每年增加200万元,“十二五”末达到每年1200万元。要加强经费管理,科学合理确定研究项目和资助强度,既保证科研需要又避免浪费,使有限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要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廉政制度建设,不搞人情立项。

第五,要强化主动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满腔热情地为广大专家学者提供服务。要把尊重和依靠专家学者作为基本工作方法,凡是涉及评审、鉴定等学术评价以及管理规则制定等方面的工作,都要认真听取社科界的意见建议。要强化主动投入意识,加大对社科界的投入,为社科研究提供平台,充分调动社科工作者的积极性。要优化整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力量和资源,以“打造高水平研究团队,推出高水平研究成果”为目标,建设一批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要继续设立青年项目和青年博士扶持项目,把“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青年文库”打造成为我省社科界的特色品牌,大力扶持培养优秀青年科研骨干,不断增强我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后劲。

第六,要凝聚更强合力。要充分发挥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对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作用,定期听取省社科规划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社科规划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社科规划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齐心协力,从发展规划、财政投入、科研管理、队伍建设、宣传出版、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社科规划工作大力支持,共同做好我省社科规划工作。省委政策研究室、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要及时把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纳入省社科规划项目选题,切实增强省社科规划应用对策研究项目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时效性;省发改委要把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纳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省委党校要充分发挥马克思主义教育主阵地作用,积极承担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项目;省教育厅要积极组织高校社科教学和研究人员申报省社科规划项目,充分发挥项目在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省文化厅要认真做好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艺术学科的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省新闻出版局、海峡出版发行集团要积极资助出版国家社科基金和省社科项目优秀成果,优先推荐社科规划项目成果参评省优秀著作出版基金;福建社会科学院要积极承担省社科规划重大、重点项目,努力推出一批针对性、时效性和操作性强的应用对策研究成果,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省财政厅要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投入的要求,将省社科规划专项经费单列科目,保证省社科规划专项经费每年随省财政增长而相应增加,特别要落实好苏树林省长的批示要求;省社科联要认真履行省社科规划办的职责,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工作,加强规划办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管理工作。

我就讲这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