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7

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1月起,按季度开展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受理、鉴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受理期限

每年3月、6月、9月、12月四个月集中受理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材料,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应于上述4个月份一次性提交结项材料,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提交结项材料要求

1.《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015年6月制)1份。可从福建省社科联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fjskl.org.cn/)下载,按要求用计算机填写,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胶装成册的成果打印稿1套。包括成果简介、公开发表的阶段性成果(包括期刊封面、目录及内容,需标注项目批准号)、最终成果以及加盖单位财务公章的经费开支明细账凭证。如有省部级以上单位成果采纳证明或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运用的证明作为附件附在成果打印稿最后页。

3.结项材料电子版包含《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成果简介和最终成果的电子版,按项目负责人命名打包发送fjghb2012@163.com。

4.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报送清单(见附件)。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送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材料时,必须附此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省社科规划办备案,一份作为回执(加盖省社科规划办公章后)交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留存。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管理,严格对照《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成果鉴定结项管理实施细则》审核结项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我办。

联系人:欧忠辉、马丹

联系电话:0591-83793090、83703009



附件:福建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报送清单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