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撤项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07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对2009、2010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闽社科规办[2015]01号)精神,为了不断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按期结项率,维护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经研究,对厦门大学廖益新等39项未结项的2009、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作出撤项处理决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被撤项项目的预留经费不再拨付,剩余经费由相关单位科研部门负责追回,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收到通知后及时告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引以为戒,做好省社科规划项目按期结项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在研项目负责人按期完成学术研究,强化责任意识,增强诚信履约观,不断提升项目研究成果质量。
附件:2009、2010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撤项清单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
关于2009、2010年省社科规划项目撤项决定的通知附件.doc
友情链接:
各省市社科联
- 新疆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宁夏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青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甘肃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陕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西藏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贵州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四川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
- 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广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湖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湖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河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山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江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安徽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江苏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吉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辽宁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内蒙古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河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天津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 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