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申报命名第四批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05
各设区市委宣传部、社科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部,各高校社科联: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进一步调动和发挥社会力量在社会科学普及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科学普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社会科学普及社会化、大众化和制度化,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决定开展第四批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申报和命名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和单位可申报第四批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1.文化场所(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展览馆、文化馆、文艺演出场馆等);
2.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包括街区、特色小镇和历史文化主题公园等);
3.教育机构(包括各级各类学校,培训基地等);
4.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5.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宣传、展示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具备人文社会科学传播、普及、教育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够独立自主开展社科普及宣传活动;
2.具有开展社科普及宣传活动的明确载体,愿意承担科学性、公益性、长期性的社会科学普及宣传任务,积极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并做出优秀成绩;
3.具备进行社科普及宣传所需的人才准备与资料积累,有精干、高效的专(兼)职管理人员;
4.将社科普及宣传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并落实到位,保证社科普及宣传活动顺利开展;
5.愿意接受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完成交办的科普任务,接受命名单位组织的对社科普及基地工作与活动的考核监督。
6.申报单位原则上应已具备设区市级社科普及基地资格。
三、申报程序
各设区市、县(市、区)域内的申报单位,向所在设区市社科联申报。各设区市社科联应在申报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并按照申报条件和有关要求,提出本地区重点推荐单位1-2家,汇总后上报省社科联。
省属文化教育场馆、历史文化景区、社科研究机构,省
属企事业单位和高校直接向省社科联申报。
四、申报和命名
1.申报应提交以下材料:(1)《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一式三份);(2)申报单位2017年社科普及活动方案(一式一份);(3)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以上(1)、(2)两项材料需附电子文档。
2.申报材料应在2017年 7月31 日前报送省社科联。《福建省社科普及基地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可从“八闽社会科学普及网”下载。
3.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进行评审命名。
4.联系方式:福州市鼓楼区柳兴路83号省社科联,
邮编:350025 联系人:杨文飞 联系电话:0591-83703239
邮 箱:juan2935@163.com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年4 月26日
附件: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申报命名第四批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的通知.pdf
附件下载: 51610356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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