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福建省社科联所属学会成立党的工作联络小组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4-12-08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工作,促进社会团体健康发展,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民政部《全国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要求,特提出对《关于在福建省社科联所属学会成立党的工作联络小组的试行意见》的修订。
一、要提高在省社科联所属学会成立“党的工作联络小组”的重要意义的认识
(一)社会团体是党的工作和群众工作的重要阵地。在新形势下,紧密结合创新社会管理,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思想、政治和组织领导,扎实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作用是夯实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保证。
(二)省社科联所属各社会科学学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学会党的建设工作,有利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社会团体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在新形势下扩大党的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渗透力,有利于保证社会团体的健康发展。
(三)在省社联联所属学会中成立党的工作联络小组,是增强社会组织活力,确保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是保证学会学术活动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提升学术活动水平的需要;是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不断推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的需要。
二、省社科联所属学会党的工作联络小组的设置原则、名称和负责人任职条件
(四)根据文件关于“社会团体党组织的建立可以采取多种形式”的精神,省社科联所属学会党的工作联络小组建立在学会领导层,即一般在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的党员干部中产生。
(五)名称定为“中共××学会党的工作联络小组”,成员一般为3至5人。
(六)党的工作联络小组负责人为组长、副组长。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执行党的决定,在学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应担任学会主要领导职务,经常参与学会领导工作。
4、团结广大会员,支持学会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积极促进学会发展。
5、经常了解会员思想情况,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
三、学会党的工作联络小组的主要职责
(七)学会党的工作联络小组主要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学会遵纪守法,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积极支持学会及其负责人按照学会章程开展工作,促进学会健康发展。
3、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做好学会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坚持严谨治学、实事求是、民主求实的学风,坚持与时俱进,促进学术创新。
5、紧密联系广大会员,做好学会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学会成立党的工作联络小组的工作程序
(八)学会成立党的工作联络小组的步骤
1、学会党员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要求。
2、由学会党员主要负责人主持,在该学会党员领导成员范围内酝酿和征求意见,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提出党的工作联络小组成员及负责人名单;由学会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征求意见后,向学会挂靠单位征求意见。
3、学会向省社科联学会党建工作指导小组正式提交“成立党的工作联络小组及提请任命小组负责人的报告”。
4、省社科联党组根据学会的报告进行审批。
5、学会党的工作联络小组正式成立。
五、加强对学会党建工作的指导
(九)省社科联所属学会建立的“党的工作联络小组”,原则上接受省社科联党组指导,完成省社科联党组布置的工作。同时,应接受挂靠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指导。省社科联党组与挂靠单位党组织加强联系,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学会党建工作任务。
(十)为加强对学会党建工作的指导,省社科联党组建立省社科联学会党建工作指导小组和学会党建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社科联学会部,承担学会党建日常工作。
(十一)省社科联学会党建工作指导小组的职责
1、做好所属学会成立党的工作联络小组的组织、协调工作。
2、检查、督促学会党建工作进展情况,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3、对学会党建有关问题进行调研,总结交流经验,推广典型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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