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社科基金研究阐释省委省政府重点
调研课题重大项目预立项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24-05-07

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福建省社科基金研究阐释省委省政府重点调研课题重大项目已完成项目申报、资格审查、匿名评审等程序,经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现将17项预立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立项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选题)

 负责人 

  所在单位

  1

 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研究

 林昌华

 福建社会科学院

  2

 推进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研究

 徐慧华

 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 

  3

 以更大力度推进台湾青年来闽交流发展研究

 林颖

 福建师范大学

  4

 用习近平文化思想引领海洋文化建设研究

 王毅霖

 福建社会科学院

  5

 做实政治监督护航高质量发展研究

 林婷

 厦门理工学院

  6

 领导干部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研究

 肖斌

 厦门大学

  7

 打造更高水平的“海上福州”研究

 初良勇

 集美大学

  8

 新发展格局下引侨资、汇侨智、聚侨力研究

 黄丽华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9

 深化信访工作法治化研究

 刘一书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10

 深化实施生态省战略,打造美丽中国先行示范省研究

 余高锋

 三明学院

 11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研究

 林楠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12

 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研究

 丛敏

 福建教育学院

 13

 积极培育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研究

 章颖薇

 集美大学

 14

 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走具有福建特色乡村振兴之路研究 

 张慧

 华侨大学

 15

 加快银发经济发展研究

 郑秋锦

 闽江学院

 16

 新能源汽车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研究

 吴育辉

 厦门大学

 17

“提振精气神、建功新福建”研究

 邹艳辉

 福建理工大学

  二、立项方式

  1.正式立项条件: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再予以正式立项。

  (1)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要报》的;

  (2)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的;

  (3)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的;

  (4)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在职省部级(含)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5)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的;

  (6)项目阶段性成果在《福建日报》理论周刊刊发(2000字以上)的。

  项目阶段性成果第一作者需为负责人,投稿时原则上注明省社科基金项目,正式刊发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原件。

  2.资助额度:每个项目资助经费6万元,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3.撤项:项目预立项后,如果项目阶段性成果达不到上述正式立项条件的,予以撤销预立项。

  三、项目完成期限及成果形式

  1.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完成时限为2024年8月30日。

  2.最终成果:研究报告,字数不得少于2.5万字。

  3.研究期限:研究期限为1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