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预立项名单公布

发布时间:2024-09-23

各相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各项目负责人: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福建省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已完成项目申报、资格审查、匿名评审等程序,现将12项预立项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立项项目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选题)

 负责人   

 所在单位

 1  

 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拓展研究  

 刘翔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2

 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意义研究

 付小红  

 中共厦门市委党校  

 3

 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研究

 黄彦钦

 福州大学

 4

 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研究

 赵秀丽

 福建师范大学

 5

 构建支持全面创新体制机制研究

 魏国江

 福建师范大学

 6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研究

 吴肇光

 福建社会科学院

 7

 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研究

 陈乐远

 福建师范大学

 8

 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研究

 魏敏

 厦门大学

 9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研究

 蔡莉妍

 集美大学

  10

 提高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领导水平研究

 黄小芳

 厦门理工学院

  11

 新时代福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实践探索研究

 卢允照

 福州外语外贸学院

  12

 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研究

 施生旭

 福建农林大学

  二、立项方式

  1.正式立项条件:项目阶段性成果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再予以正式立项。

  (1)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福建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要报》的;

  (2)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政策研究室《政研专报》《调研文稿》的;

  (3)项目阶段性成果入选省委改革办《福建改革财经情况》的;

  (4)项目阶段性成果得到在职省部级(含)以上党委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的;

  (5)项目阶段性成果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和《求是》杂志刊发的;

  (6)项目阶段性成果在《福建日报》理论周刊刊发(2000字以上)的。

  项目阶段性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相关的理论文章)第一作者需为负责人,投稿时原则上注明省社科基金项目,正式刊发并提供阶段性成果原件。

  2.资助额度:每个项目资助经费6万元,正式立项后拨付项目研究经费。

  3.撤项:项目预立项后,如果项目阶段性成果达不到上述正式立项条件的,予以撤销预立项。

  三、项目完成期限及成果形式

  1.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的完成时限为2024年12月31日。

  2.最终成果:基础研究的最终成果为论文集,须提交一篇论文的最终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字数不少于1万字;应用研究的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须提供一份研究报告的最终成果(与项目研究内容一致),字数不得少于2.5万字。

  3.研究期限:研究期限为1年,以项目正式立项时间起算。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