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省社科规划有关未结项项目撤项决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2

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闽社科规办[2018]01号)精神,为了不断加强省社科规划项目管理,提高项目按期结项率,维护省社科规划项目研究的严肃性与权威性,经研究,对福建商业高等专科学校李进等21项未结项的2015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作出撤项处理决定。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被撤项项目的预留经费不再拨付,剩余经费由相关单位科研部门负责追回,项目负责人5年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收到通知后及时告知相关项目负责人,督促在研项目负责人,增强诚信履约意识。

账户: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卡号:116050100100066324

开户行:兴业银行西湖支行

 

 

附件:2015年度省社科规划项目撤项清单

 

                                  福建省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2019年1月21日

 

附件下载: 2216413646.xls